部门概况

继续教育处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12-06-01

 

继续教育处是学院成人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与非学历教育培训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学院继续教育的管理以及自考助学等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学院有关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学院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扎口管理全校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工作。

2、负责全院成人学历教育的专业申报,按规定申报学院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专业,拟订年度招生计划,负责组织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录取、学籍管理、教学过程管理、学历证书(证明)发放工作。审定成人学历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以及各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负责检查和评估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作好各项教务、考务工作,加强各专业教材的管理和建设,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各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3、负责自学考试的报名、组考、命题、阅卷、试卷质量评估、论文答辩、毕业审档、学位申报及新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申报等工作。

4、负责我院自考助学活动的审核备案和登记注册,充分发挥助学考试职能,指导和管理全院的自考助学活动。

5、负责公安厅培训计划之外的各种类型的非学历教育培训班。

6、负责各种高层次学历班的招生和管理。

7、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的教学科研活动,探索继续教育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继续教育处将提高办学层次、拓宽招生渠道,适应市场需求,不断开拓成人教育的新领域,努力为学院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