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继续教育处政治、业务学习及会议制度

发表时间:2012-06-08

 

 

 

    为了及时了解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达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处教职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实绩,按照学校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会议时间:

政治、业务学习和工作会议原则上为每周二、四下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内容:

1、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方针;

2、传达、学习党和国家及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3、传达、部署学校的各项重要工作;

4、开展学校组织、布置、安排的政治学习;

5、研究、讨论、安排其它工作事务;

三、要求:

1、参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缺勤;

2、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本人应提前向处长请假;

3、学习及会议期间要认真对待,不准交头接耳或翻阅其他报纸、书刊等,需要讨论时,要积极发言。

4、每次政治、业务学习及会议要作好记录。

四、 学习、会议时因下列原因之一而缺勤者,不算缺勤:

1、处安排出差或外出;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会议;脱产进修学习;

2、有紧急工作任务不能到会;

3、因病住院;

4、法定假期(如婚假、产假等);

5、经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五、奖惩措施

作为评选优秀(或先进工作者)、年终考评的条件之一,每年度无故缺席2次或因私事缺席占学习及会议时间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评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