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湖南警察学院函授教育更改专业工作流程

发表时间:2016-06-01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南警察学院函授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2、继续教育处学籍管理员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处领导审核;

3、继续教育处领导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4、在学校主页上进行公示,为期七天;

5、公示期满,继续教育处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平台上进行数据处理;

6、向湖南省高教科研所上报学籍管理平台数据表和申请材料。

7、高教科研所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生转入申请专业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