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06-01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南警察学院函授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2、继续教育处学籍管理员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处领导审核;
3、继续教育处领导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4、在学校主页上进行公示,为期七天;
5、公示期满,继续教育处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平台上进行数据处理;
6、向湖南省高教科研所上报学籍管理平台数据表和申请材料。
7、高教科研所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生转入申请专业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