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牵涉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时间紧,要求高,政策性强。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为做好2018年下半年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条件
1、各科成绩(包括实践课和毕业论文)考试合格。
2、核对考籍信息无误,包括姓名、照片、考籍号等信息。多个考籍号应当申请考籍号合并。
二、工作程序
1、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自助服务系统上提出毕业申请。
2、自考助学点初审。
3、网上支付。
4、打印成绩回执单。
5、到助学点或警察学院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6、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格信息,做好思想品德鉴定,单位或助学点盖章。
7、自考助学点统一提交主考院校(警察学院)审核。
三、所需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
3、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原学历为本科需提交免考科目申请表和原毕业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
4、毕业申请网上缴费成功之后的回执单;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一张2寸蓝底照片。
四、时间要求
12月3日日至12月15日为助学点或主考学校接受考生申报并审核有关材料的时间,过期不候。
湖南警察学院自考办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