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牵涉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时间紧,要求高,政策性强。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今年下半年的毕业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12月1日到10日(12月1日开放系统)。12月10之前将所需材料交湖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处喻继贤老师(科技办公楼513)。
二、申请毕业条件
1、各科成绩(包括实践课和毕业论文)考试合格。请特别注意:治安学专业选考课不得少于3门并且学分不得低于14学分。
2、核对考籍信息无误,包括姓名、照片、考籍号等信息。多个考籍号应当申请考籍号合并。
3、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三、工作程序
1、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自助服务系统上提出毕业申请。
2、自考助学点初审。
3、网上支付。
4、打印成绩回执单。
5、到助学点或警察学院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
6、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格信息,做好思想品德鉴定,由单位或助学点盖章。
7、自考助学点统一提交主考院校(警察学院)审核。
四、所需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可以到现场填写,原治安管理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已改为“治安学030601k”);
2、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原学历为本科需提交免考科目申请表和原毕业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能体现考生身份证号码的,不需要此报告);
5、毕业申请网上缴费成功之后的回执单;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到毕业生登记表一相应位置);
7、一张2寸蓝底照片。
湖南警察学院自考办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