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管理

公安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报程序

发表时间:2016-03-08

    

      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和安排,于本年度年6月和前一年6月、12月取得该校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并符合学位申报条件的考生,在本年度1月1日—3月15日的工作日,91—1015日的工作日内到湖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处办理学位申报手续。

一、学位申报的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优良;

2.英语及其他全部考试成绩合格;

3.补考门次不超过5门次;

4.参加自考过程中无作弊行为;

5.毕业论文(限公安管理学方向)评审和答辩均一次通过且取得良好(含)以上成绩;

6、通过自考英语课程(二)或PETS3(笔试);

7、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未满一年,)。其他时间的毕业生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予受理。

二、学位申报的程序、办法:

1、凡是符合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2、申请学士学位需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

1)所有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相关课程、成绩及考试时间等各项信息应当与学籍信息、毕业证书、成绩单等材料保持一致);

2)毕业论文题目应为原评审及答辩时题目,不得随意修改(如存在二次答辩,一经查出,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3)毕业论文成绩须填写优秀良好,不得填写分数;

其他报送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仅免考英语二和计算机应用或涉外警务概论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公章,正面免冠蓝底一寸照片四张(标准:被摄人服装为白色或浅色,照片背景:单一蓝色,每张申请表上贴一张,备用二张,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不允许使用数码照片)。

 3、学位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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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好相关信息后,双面打印,单位签署意见后,盖单位公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到警察学院行政办公楼五楼514办公室办理,逾期不再受理。湖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处受理审核后报送公大自考办审批。

4、待公安大学审核完毕后,将在网上通知考生前往学院我处自行领取学位证书。

三、学位申请费:180/人。

四、联系方式:张老师,13469069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