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牵涉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时间紧,要求高,政策性强。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5月28日-6月3日为开网时间。请考生在考生空间提交网上毕业申请并支付、打印回执单、办理课程免考手续、多考籍号合并申请审核等。
2、6月3-8日,助学单位或者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上交毕业生纸质档案材料到学院自考办喻继贤老师(科技办公楼五楼511室)。
3、6月9日,整理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数据,资格审查;毕业数据和材料整理汇总。
4、6月10日,毕业生纸质档案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申请毕业条件
1、各科成绩(包括实践课和毕业论文)考试合格。请特别注意:治安学专业选考课不得少于3门并且学分不得低于14学分。
2、核对考籍信息无误,包括姓名、照片、考籍号等信息。多个考籍号应当申请考籍号合并。
3、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4、治安学专业必须是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在职工作人员或者公安类专业(含司法警察类国控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三、工作程序
1、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自助服务系统上提出网上毕业申请。
2、自考助学点初审。
3、网上支付。
4、打印成绩回执单。
5、到助学点或警察学院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
6、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格信息,做好思想品德鉴定,由单位或助学点盖章。
7、自考助学点或考生本人提交纸质材料,交主考院校审核。
四、所需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可以到现场填写,原治安管理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已改为“治安学030601k”);
2、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原学历为本科需提交免考科目申请表和原毕业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能体现考生身份证号码的,不需要此报告);
5、毕业申请网上缴费成功之后的回执单;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到毕业生登记表一相应位置);
7、一张蓝底寸照。
湖南警察学院自考办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