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每年职业培训工作计划;
2.负责调研分析培训市场,开展各类非学历培训班的联系、洽谈与招生宣传,拓宽培训渠道;
3.负责草拟非学历教育联合办学协议,制定与完善职业培训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制定各类培训班的教学计划;
4.制定各期培训班办班方案、通知;
5.负责培训经费的预算及使用申请;
6.负责所有培训班的教学与考核工作(培训教材资料的征订,讲义及其他资料的打印、校对,课表的制定、教学实施、课程考核、课酬核算)等;
7.负责培训班办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学员的住宿及生活)和结束后的资料整理,撰写培训班小结;培训班报到接待,教材、资料及各种用品的发放;培训班的日常管理(考勤、学员通讯录印制和结业证书打印、盖章、发放);培训班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8.负责培训设施设备维护和保管;承担培训班班主任管理工作。
9.收集、整理、装订培训班资料,建立培训档案;
负责湖南省警院保安培训中心、警院铁血训练基地等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教学,承办除在职民警培训之外的其他各种类型的职业培训任务,如保安培训、武装守押枪支培训、企事业单位拓展训练、大中小学生夏令营——警营文化体验等。